清華法學院院長王振民當選美國法律學會會員
清華大學夏令營介紹稱:在近日美國法律學會(american law institute)發(fā)布公告宣布今年增選的40位會員中,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名列2名外籍會員之一,是第二位入選美國這一國際頂尖法律學術組織的中國法律學者。 另外一位外籍會員是澳大利亞聯(lián)邦法院(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)首席大法官james l.b. allsop教授。
該學會在公告中,介紹王振民教授是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、中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,對憲法學開展了大量研究并發(fā)表了豐碩成果。他給中國法學教育帶來了新鮮思路和方法而為業(yè)界所稱道。他長期致力于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與世界各國法律院校搭建橋梁,促進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。
美國法律學會成立于1923年,是由時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、曾任美國總統(tǒng)和耶魯大學法學教授的william taft和時任美國國務卿、后任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charles hughes組織創(chuàng)辦的。其宗旨是選取美國最優(yōu)秀的法律學者、杰出的法官和律師,開展對美國普通法制度的檢討研究,發(fā)現(xiàn)美國法律的缺點、漏洞和不足,并提出改革的建議和方案,以不斷完善美國法律制度。在90年的發(fā)展歷程中,該學會樹立了自己在美國乃至世界法學、法律界崇高的學術權威和地位,被視為水平最高、影響最大的法學學術組織。
清華大學夏令營指出:自創(chuàng)建之初,該學會就實行嚴格的會員提名、推薦與選舉制度。按照學會的規(guī)定,所有當選會員都必須由一個資深會員提名推薦,并由另兩位資深會員附議推薦,之后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,如獲通過,再由理事會(由60余位資深會員組成)討論、投票選舉。除終身會員、榮譽會員和當然會員外,該學會當選會員限于3000名,以美國人士為主,有少量外國學者和知名法律界人士獲選為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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